《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 华人民共和国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31号)第八条规定:供水单位新建、改 建、扩建的饮用水供水工程项目,应当符合卫生要求,选址和设计审查、竣工验 收必须有建设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参加。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公共饮用水供水 工程项目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选址、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卫生计生主 管部门参加。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2024-06-26 环境检测 336
《二次供水水质检测报告》示范文本一、封面—— 二次供水水质检测报告—— 报告书编号—— 中介服务机构名称(加盖检验报告专用章)—— 日期(年月日)二、检测报告内页说明—— 中介服务机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三、检验报告内页—— 样品名称、样品标记、样品性状、样品来源(名称、地址)、样品数量、检验类型、收样日期、检验完成日期、委托单位(名称、地址)、技术依据、检验项目、采样点位置——
2024-06-26 环境检测 444
集中空调竣工验收卫生学评价报告 1.申请材料(表格)为A4规格纸打印,中文使用宋体小4号字,英文使用12号字,申请表用钢笔(水笔)填写或打印。 2.申请材料内容完整、清楚,无涂改,申请材料中同一项目的填写一致,无前后矛盾。 3.申请材料中的复印件清晰并与原件完全一致。 4.申请材料中所有外文译为规范的中文,并有译文附在相应的外文材料之后。 5.申请材料每样一份,每页加盖单位公章或盖骑缝章。 竣
2024-06-26 环境检测 336
1.申请材料(表格)为A4规格纸打印,中文使用宋体小4号字,英文使用12号字,申请表用钢笔(水笔)填写或打印。 2.申请材料内容完整、清楚,无涂改,申请材料中同一项目的填写一致,无前后矛盾。 3.申请材料中的复印件清晰并与原件完全一致。 4.申请材料中所有外文译为规范的中文,并有译文附在相应的外文材料之后。 5.申请材料每样一份,每页加盖单位公章或盖骑缝章。 竣工验收阶段准予批准的条件: 1
2024-06-26 环境检测 335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专业管理单位(以下统称管理单位)应当建立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定期清洗、检测等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理预案,明确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人 员,组织本单位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确保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质量符合卫生管理标准 国家《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1987】第24号)、《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令【2011】第80号)的规定,以及上海市
2024-06-24 环境检测 555
上海卫生学评价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规定,出具卫生学评价报告,不得出具虚假报告。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专业管理单位(以下统称管理单位)应当建立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定期清洗、检测等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理预案,明确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人 员,组织本单位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确保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质量符合卫生管理标准。 上海市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专业环境检测”)是一家
2024-06-24 环境检测 445
新建、改建、扩建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项目需要提供卫生学评价报告根据 上海市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第七条之规定第七条(卫生学评价报告的提供)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在建筑设计文件审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提交的材料中,包含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设计和竣工验收卫生学评价报告的内容。前款规定的卫生学评价报告,应当由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能力的卫生学评价机构出具。卫生学评价机构的专业技术能力,由市卫生行政
2024-06-24 环境检测 556
上海市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 (2011 年 8 月 8 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 70 号公布 自 2011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本市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预防和控制空气 传播性疾病的发生和流行,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下列建筑中的集中空调通风 系统的卫生管理: (一)旅馆、餐饮场所、商场、公共浴室、
2024-06-24 环境检测 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