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测方案制定 1. 废水排放监测 1.1 监测点位 所有排放废水的农副食品加工业排污单位均应在废水总排放口、雨水排放口设置监测点位,生活污水单独排入水体的须在生活污水排放口设置监测点位。 1.2 监测指标及监测频次 排污单位废水排放监测点位、监测指标及最低监测频次按照表 1 执行。 表 1 废水排放监测点位、监测指标及最低监测频次监测点位监测指标监测频次备注直接排放间接排放
2020-06-15 环境检测 3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