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消毒管理办法》、《消毒技术规范》和《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经营、使用和检验消毒产品的组织,医疗卫生机构以及传染病疫源地和其他一切需要消毒的产品和场所。
检测内容:
嗜热脂肪杆菌芽孢、枯草杆菌黑色变种芽孢、指示菌杀灭率、细菌总数、菌落总数、使用中消毒液染菌量(细菌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紫外线灯辐照度值、紫外线灯管辐照度值。
上海市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是一家上海市技术监督局评审,获得CMA资质的专业环境检测机构;并于2007年通过上海市建设行业检测办会评审,取得了建设工程检测的AT资质认定。双重资质的认定,使本公司成为上海市首批能从事市政工程空气污染物报建检测和建筑工程竣工空气检测报建的机构;为本公司能更好的为社会服务而奠定了扎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