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室内环境检测

2020-08-04 14:27:29 环境检测 23173

       上海市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室内环境检测热线:021-56572786 王经理

上海环境检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竣工验收备案室内环境检测

  服务范围:

  1、上海市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室内环境检测(空气检测)。

  2、建设工程住宅商品房一房一验空气检测

  3、装饰项目竣工验收备案空气检测

  检测依据及相关规定:

  检测依据:GB 50325-2020《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发布机构: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局、国家建设部联合发布

  检测指标:甲醛、苯、TVOC、氨、氡、甲苯、二甲苯。

  建设工程室内环境竣工验收报监检测:

  主要内容:依据GB 50325-2010(2013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进行室内环境质量验收;室内环境质量不符合《规范》规定的,不得进行竣工备案。本规范主要规定了民用建筑工程中室内环境验收应进行氡、甲醛、苯、总挥发性有机物、氨等五项参数的检测。规范规定室内装修工程竣工7天后,工程交付使用前,根据双方协商的时间,进行室内环境空气质量检测。

  重要意义:控制室内环境污染成为民用建筑工程建设全过程的一项重要任务,成为衡量民用建筑工程质量的一个重要方面。

  民用建筑工程按其使用用途分为两类:

  Ⅰ类民用建筑包括:住宅、学校教室、医院、幼儿园及老年人建筑等;

  Ⅱ类民用建筑包括:办公楼、商店、旅馆、文化娱乐场所、书店、图书馆、展览馆、体育馆、公共交通场所、餐厅等。

  本规范对Ⅰ类与Ⅱ类民用建筑市内空气质量的要求也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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