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可吸入颗粒物(PM10)检测
2020-07-23 10:36:08
环境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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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吸入颗粒物(PM10)
可吸入颗粒物是指悬浮在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10μm的颗粒物。这类颗粒物可通过呼吸进入人体的上、下呼吸道,尤其是直径小于10μm的细颗粒物(PM10),到达肺部沉积,甚至通过肺泡,进入人体血液。
可吸入颗粒物的来源:
室内颗粒物主要来源于厨房做饭炒菜所用燃料的不完全燃烧及油烟、建筑材料表面老化磨损、抽气设备运行、人员外部带进、宠物皮毛等。
可吸入颗粒物的危害:
粗颗粒物一般沉积在支气管部位,并可能进入血液循环,导致与心肺功能障碍有关的疾病;长期暴露在颗粒物质中,对人体呼吸道疾病、眼睛和皮肤过敏等健康问题影响很大,诱发心肺功能障碍,导致死亡率和发病率有所增,尤其对于具有慢性肺部疾病和心血管疾病的人而言,影响更大.
室内空气检测衡量房屋是否合乎人居环境健康要求,室内可吸入颗粒物检测依据的标准是GB/T18883-200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序号 | 参数类别 | 污染染物名称 | 标准限值 | 控制标准文件 |
1 | 化学性 | 甲醛 | ≤0.10mg/m3 | GB/T18883-2002 |
2 | 化学性 | 氨 | ≤0.20mg/m3 | GB/T18883-2002 |
3 | 化学性 | 苯 | ≤0.11mg/m3 | GB/T18883-2002 |
4 | 化学性 | 甲苯 | ≤0.20mg/m3 | GB/T18883-2002 |
5 | 化学性 | 二甲苯 | ≤0.20mg/m3 | GB/T18883-2002 |
6 | 化学性 | TVOC | ≤0.60mg/m3 | GB/T18883-2002 |
7 | 化学性 | 可吸入颗粒物(PM10) | ≤0.15mg/m3 | GB/T18883-2002 |
7 | 放射性 | 氡222Rn | ≤400Bq/m3 | GB/T18883-2002 |
民用建筑检测类型:住宅、医院、老年建筑、幼儿园、学校教室、办公楼、商店、旅馆、文化娱乐场所、书店、图书馆、展览馆、体育馆、公共交能场所等 |
1、进行室内空气检测前电话预约我们,采样人员会安排最近3天内上门采样,具体采样时间,采样人员会提前一天电话联系确认。
2、新装修客户检测时间应在装修完毕、家具进场7天以后,检测前需关闭房间门窗12小时,不要在房间内吸烟、做饭、使用化妆品,并打开抽屉和柜子。
3、采样点的数量根据室内面积大小和现场情况确定,以便能正确反映室内空气污染物的浓度。原则上小于50㎡的房间应设1~3个点;50~100㎡3~5点;100㎡以上至少设5个点。